我喜欢狐狸精。天下间的男人,除了洛克逊,谁会不喜欢狐狸精?——特别是本人这种类型,受妻钳制日久,更是蠢蠢欲动。
我叫ALAN TAM。这是近来最炙手可热的名字。虽然在我改名ALAN时,还是书院仔,就是邓光荣还在演“学生王子”的年代,当年,ALAN是十分流行的。
我的中文名字更劲,叫“冠文”。
老实说,我比许冠文英俊。眼睛较大,脸型较长,肚腩较小。——我只患“轻微肚腩症”。故也算得潇洒。
我很满意自己叫“冠文”,虽然,到银行签名、有外电来找、甚至被介绍于陌生朋友时,他们总对我连名带姓“谭冠文”三字,展露一阵不大看得出来的隐忍的笑意。
当我三十风气的时候,十分希望自己仍是廿五岁,这样,我便有一大把时间好从头再来,如今我卅五岁了,又十分希望自己仍是三十岁。每隔五年就节节退让,心中壮志未酬,总觉有点欠缺。
我当然不想“如此而已”。
“医生,我记不起我是谁?自下而上仍什么目的?上帝有什么用?钱有什么意义?我每天起来,只觉整个世界对我不起。医生……你快乐吗?”那廿岁的女病人,灰色少女,一星期两次,不停地向我倾诉她的不快乐。问一些得诺贝乐奖金的学者也答不出来的问题。我欢迎她提问,要是答不了,下星期还可继续。此乃本人的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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