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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二 天杀的公司——大清另类出轨的一个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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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政治口号如同股票行情般不可捉摸的年代,在一个全民追逐搞定而不是契约的国度,“公司”怎么可能奢望成为一种力量呢?它似乎被诅咒了一般,在权欲的泥潭挣扎偷欢,展示的只有猥琐而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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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3年,上海风紧。

在广东商人刘立川的率领下,小刀会联合本地的天地会,发动武装暴动,攻占上海县衙。

枪炮声过后,上海的外商们惊喜地发现:大清海关不见了,没人征税了。但是,一个英国“憨大”(上海话“傻瓜”)却站出来,终结了英国商人的美梦。

这位“憨大”就是英国驻上海领事阿礼国(Rutherford Alcock),中国教科书上著名的“帝国主义急先锋”。阿礼国表示,作为英国外交官,自己的使命除了维护英商合法权益外,还要督促英国臣民按时缴纳中国政府的正当捐税。他宣布,即使中国政府逃跑了,外商向中国缴纳关税的“庄严义务”并没有消失,因此英商必须向领事馆缴存一份保证书,保证将来大清政府收复失地后,必须缴付完结各种捐税。

英商在中国的关税本由大清政府指定的外贸公司(即“公行”,如著名的十三行)担保。当时,大清海关实行承包经营,关税包干,因此权力寻租的空间十分宽广,外商在“内商”们的导航下,走私猖獗,海关官员也成为清政府最有油水的肥缺。鸦片战争后,英国用坚船利炮轰开了大清的市场,却也给自己揽了一个义务:为本国商人担保关税。不平等条约中的这一制度设计,实质上令西方政府承担了遏制本国商人走私的条约义务和道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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