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湾地区禁映三十五年之久的1973版《窗外》,被林青霞以“意思意思而已”的价格买下版权,在2008年7月的“宋存寿电影文物暨作品回顾展”上重见天日,想要领略林青霞十九岁芳容的人立刻在电影院外排了长队。
1963年,二十五岁的琼瑶凭半自传体小说《窗外》一举成名。1964年,陆建业的中国育乐公司买下了《窗外》电影版权,拍成黑白电影,由崔子萍导演,吴海蒂和赵刚主演。电影上映后,琼瑶的母亲对自己被描绘成不近情理的母亲极为不满,绝食几天几夜。1972年,陆建业再组八十年代有限公司,又要重拍《窗外》,害怕家中再起波澜的琼瑶与陆建业打了一场一波三折的官司,最后双方各退一步:琼瑶同意继续拍摄《窗外》,但不同意在台湾公演。由宋存寿导演、林青霞和胡奇主演的《窗外》,最终只在香港及东南亚上映。所以,林青霞的处女作是《窗外》,台湾人第一次看见她却是在她的第二部电影《云飘飘》里。
为什么是1973年呢?为什么要在1973年前后重拍《窗外》呢?1973年,在台湾电影史上,是特别的一年。这一年,台湾将胶片进口税率降低为13%,台湾影片娱乐税不得超过30%,在这样重大的利好消息刺激下,台湾当年的电影总产量第一次达到了世界第二。而琼瑶片的重要导演李行,在1965年拍过《婉君表妹》和《哑女情深》后,远离琼瑶片许久,却也在这一年心情复杂地回到了琼瑶电影流水线上,拍下了酿就票房奇观的《彩云飞》、《海鸥飞处》、《心有千千结》(这出戏的场记是刚得到李行提携而进入电影界的侯孝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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