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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恐怖个案 要人权,也要猫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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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看大白灿,以为这只猫是店员,总守在门前迎客。

开店,曾把阿灿安置在阁楼,他聋,但嗅到人味,会跑到楼梯探望,不管来客是光临,还是光顾,一概“喵呜哇!喵呜哇!”地破口大骂,骂走了人,仍旧盘成一个大毛球,在安乐椅上死睡。

我是一九九九年收养这头小畜生的,一直当他是人,他也当自己是人;阿灿要做一个四条腿走路的长毛人,没有不妥;不妥的是:他要有人权,也要有猫权。

我在店里摆了一盆文竹,十块钱买的,本来不是什么宝物,但要种出那么一点生动的……气韵,不容易,细心浇灌,绿茸茸的细叶上,终于叠起了一蓬蓬青翠,远看如烟似雾,近观,秀美如青鸟的羽毛,搁在老旧的茶几上,真是雅得要命,雅得见者心惊。阿灿,对这种观赏植物,有自己的看法,有他作为一只猫的看法:他认为那些新叶,是用来吃的。

乘我不察,他就从阁楼跳下来,把葱翠的吃掉,留下一堆老叶,伴着一盅茶叶。

我暴跳如雷,他一脸轻蔑,“喵呜哇!喵呜哇!”连发恶声,走开了;等新叶长出来,又悄悄去吃。

这是怎么回事?除了吃,就不能有一点“文化生活”?要吃文竹,我可以买,那起码比“猫草”便宜;但我这一盆,是用来点缀这家店的,没有了这一蓬新绿,我这家店,就死气沉沉,就没有生意,“你到底明不明白什么叫生意?”我问这只聋猫;他聪明,知道在我清醒的时候扮乖,乘我熟睡作怪;不靠嗅觉,他可以从一罐罐的五香肉丁里,认出自己心爱的猫罐头,可就是不知道什么叫“品味”,叫“情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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