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新娘。那时我二十岁,5英尺7英寸高,体重在135磅到140磅之间,然而有些人——切斯的老板娘,他办公室里年长的女秘书,我们楼上的格里夫人,都管我叫小新娘。有时还叫:我们的小新娘。切斯和我常拿这个打趣,不过他对外的反应是摆出一副爱怜的模样。我呢,微笑着做个鬼脸——羞涩地、默认地。
我们住温哥华的一间地下室。这房子并不像我一开始以为的属于格里夫妇,而是属于格里夫人的儿子雷伊。他有时过来修东西。他总打地下室的门进来,就像我和切斯一样。他瘦瘦的,胸部窄小,大概三十多岁吧,扛只工具箱,戴顶工人帽。他的背似乎永远驼着,或许是因为大多数时候都猫腰修水管、接电线或者做木工活儿的缘故。他脸色苍白,咳嗽得厉害。每声咳嗽都是一份谨慎的提醒,表明他是地下室里一个必要的侵入者。他不会为了待在这里而道歉,不过也不曾像主人一样在屋里随意走动。我和他仅有的几次交谈,都是因为他敲门告诉我水要关一会儿,或者电要停一阵子。每个月的租金我都是现金付给格里夫人的。我不知道她是不是悉数转交他,还是截留一部分补充家用。不然,她和格里先生所有的收入——她这么告诉我的——就只有格里先生的养老金了。她没养老金。我还根本不够老呢,她说。
格里夫人总是从楼梯上往下喊话,问雷伊怎样了,要不要喝杯茶。他总是回答他很好,没时间喝。她说,他干活太辛苦啦,就像她自己一样。她试图向他“推销”一些她多做的甜点,蜜饯啊饼干啊姜饼啊——这些她也总是试图塞给我。他会说不要,他刚吃过饭,或者他在家里吃得太饱了。我也总是推辞,不过等她劝到第七第八次,我只好屈服。面对她的劝说和失望,再拒绝下去就尴尬了。我真羡慕雷伊,他总能坚持说不要。他甚至都不会说:“不要了,妈妈。”他就是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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