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过地坛,知道里面有书市,没忍住,还是进去了。除了见着美女走不动道,我现在比一般的男人还多一毛病,见着书也迈不开腿。
小时候我并不爱看书,觉得弹球、拍洋"儿、任天堂这些东西比拿本书在家看有意思多了。当时我并不是没有阅读条件,我老姑就是开书店的,我净帮她看摊儿了,还老替同学借书看,除非某本书他们看完了说有点儿黄,我才会让他们·到相应段落认真拜读。一般情况下我很少主动看书,只在同学与图书之间起桥梁和纽带的作用,相当于现在的房屋中介,但不收中介费。看摊儿的大部分时间里,我沉迷于收钱的那种喜悦中,每卖出一本书,都有莫大的成就感,该感与销售额成正比,五块钱能让我高兴半天。那时候《读者》还叫《读者文摘》,九毛八一本,《北京晚报》不是五分就是一毛一份,上面几乎见不到广告。现在回想起来,我大学应该上?管专业,打小就爱?济往来。当时老姑肯让我看摊儿,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假币还没有出现,那时候市场倍儿健康,没有坑蒙拐?,现在老姑的孩子也到了我当时的年龄了,每次交学费,老师都让在一百块钱上写上名字。老姑现在不卖书了,要不然让她孩子看摊儿的话,肯定得准备个验钞机。
可能是因为守着书店,所以我对看书这事儿才不是特着急,觉得反正是自己家的书,早晚都能看。我的同学则不然,他们珍惜每一次看书的机会,头天借给他们的书,第二天一早就还我,让我再弄两本来,看书速度比我借书还快。很像守着海边,随时都能吃到海鲜,反而不怎么吃,而住在北京的人,年了节了,特意开车去趟塘沽,下了车晕车的东西还没吐干净,就扒开螃蟹壳开始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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