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一日起,宇川明美成为约聘员工,之后很快地过了十天。
“下一题,根据日本征信法第二条规定,我们不得承接哪些单位的业务呢?”
住吉悦子坐在接待沙发,一边翻着《一次合格!二级超能力师笔试历届题库:法律·协会规定篇》,一边出题。
“唔……像是报社,或是出版社啦。”
“错!里面没有出版社。”
“咦?我想想喔……是电视台吗?”
“很接近了,但是不对。”
“哎唷,人家不知道嘛。”
明美抬起眼线深浓的大眼,视线飘向悦子的额头一带。
“喂,谁准你不知道就偷看别人的脑袋!”
不过,悦子早已使出意念阻挡,量他想读也读不到。
“讨厌,悦子姐,那种事情人家怎么知道。嗯……电台吗?”
这小子刚刚肯定偷看了。
“对,电台、报社,还有呢?”
“咦——还有?讨厌,人家不知道啦。”
和这孩子说话,一天至少有十次想放火杀人的冲动,今天是第三次了。
“好了,时间到!正确答案是电台、报社、通讯社及一切新闻媒体。麻烦你,至少把这些背熟,才第二条耶!征信业法一共二十条,考题几乎都集中在第六条之后,你才到第二条就不行了……还需要考吗?”
“既然这样,那我们从第六条开始吧。”
这小子真的让人一肚子火。
“你连征信业的定义是什么都不知道,要怎么了解做这行的义务和保密原则啊!麻烦你加油一点好吗?还有,只背征信法是不够的,别忘了日超协的协会规章也要考。你再这样打混下去,九月的考试会过才有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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