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便于填写支票,王老爷一直在努力学着写英文。每天他都以他练习书法的同样热情和一丝不苟的精神练习书写“one,two,three……”一直写到一百。谭太太给他买了一支原圆珠子笔,他握着原子笔感到有点别扭,就像一个美国人第一次使用筷子一样。
不管怎么说,王老爷决心学会写到一千,因为那是他打算在支票本上经常保持的数目。他发现写支票有着极大的乐趣,那似乎能够给他极大的权威感觉,使他觉得自己很重要,另外,知道能让收取支票的人和银行里的人们看到他的书法,也使他产生了一种满足感。
这是一个宁静的晚上。吃完晚饭,享受了一阵咳嗽的乐趣之后,他就开始练习写英文字,一直练到手指发麻。他把原子笔放到一边,按摩着自己的手指,并把指关节掰得轧轧作响,同时满意地欣赏着自己写在上等证券纸上的英文字的效果,感觉十分开心。他想着,假如老婆仍然在世的话,不知会对他所获得的新本事作何感想。她对他的书法一直钦羡不已。现在这种奇怪的文字肯定也会激起她的崇拜之情,不过他拿不准自己写出来的是否缺乏劲道和特色。在这些日子里。曾经有一天,当他对这种文字比较熟悉以后,他突发奇想,要是用英文写上一副对联贴在墙上,看上去不知道会是什么效果。今天写得已经不少了。他把写字的家伙放到一边。招呼刘妈把人参汤和中文报纸送来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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