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一直下到第二天早晨。
新堂先在监察科露了一面,跟竹上科长打了个招呼,就回家等柳一树的电话去了。
10点半,柳一树准时把电话打过来了。
“传真机已经安好了。”柳一树说。
“嗯,我先给你发一份过去。”新堂说完就把告密信发了过去。
半个小时以后,柳一树给新堂回了一个传真。内容跟告密信完全一样,是柳一树用Q警察署的文字处理机打的,字号比原件大两倍。因为在现阶段还不能否认告密信是用公家的文字处理机打的,所以要请科学搜査研究所鉴定一下。
新堂站起来刚要离开传真机,忽然发现又有一张传真纸开始慢慢往外吐,那是一个女人的照片。
柳一树刚才在电话里说,照片已经通过速寄给新堂寄过来了。看来他是为了早些看到照片,顺便用传真发过来一张。
照片上的女人就是梦梦酒吧的女老板。好像是在她送客从门里探出头来的时候拍下来的。因为拍照时光线比较暗,又是用传真传过来的,不是特别清晰,但仍然可以看出浓妆艳抹的她长得很漂亮。
不过,新堂看着传真纸慢慢往外吐的时候,眼前浮现的不是这个女人的脸,而是传真机那头柳一树的脸。真不敢相信柳一树行动这么快!一定是昨天晚上跟新堂通话之后立刻去梦梦酒吧用红外线照相机偷拍下来的!
“你去梦梦酒吧了?”
“没进去。”
“关于她的具体情况调査得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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