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给《在背后我总听见那声音》注释时,曾提到过使人既恐惧又敬畏的平坦、荒凉、广袤的中西部。生活在宾夕法尼亚州时,我自以为知道暴风雨是怎么回事了。但宾州的暴风雨决没有依阿华的风暴那样可怕。如本篇小说中某个角色指出的那样,有的依阿华风暴可高达7英里。气象站预报有风暴时,你得提防着。天空发绿,每小时80英里的狂风,小心了。有一年夏天,雷电曾三次袭击我家。凌晨3点,我醒着躺在床上,感到雷声正震撼着窗户,决定以此为题写一篇小说。《暴风雨》收在1984年出版的“本年度最佳幻想小说集”中。
盖尔首先看到,她从霍华德·约翰逊旅馆出来,朝着灼热的停车场走来——我的儿子杰夫和我,正在往小型旅行汽车里装行李。实际上杰夫是在当监工。他很兴奋地以他10年之人生经验给我作指示,手提箱放这个部位,背包放那个位置。我笑嘻嘻地望着他那被太阳晒得变色的头发和棕色的长有雀斑的面孔,告诉他如果没有他帮忙,我绝干不了这份活。
这是8月2日,星期二的上午8点。即便那么早,在我们所住的那家汽车旅馆房间外的温度计上,气温已上升至华氏85度。空气中湿度很大,令人窒息。我提着行李稍微多用了点力气,汗水已经湿透我的衬衫和牛仔裤。
我想要是穿短衫短裤就好了。东方的太阳似火球,亮得耀眼;天空是一片压抑的灰蓝色。这样的天气里旅行车的空调就不是为了舒适,而是必不可少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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