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结束后,孙菀收拾了一些原本放在家里的必需品回了学校。临走前,她再三犹豫,还是带走了卓临城给她的那盆兰花。不管怎么说,兰花是无辜的,留给黎美静那种人养,和见死不救有什么区别?
那天以后,孙菀学了个乖,无论什么节假日,圣诞也好、元旦也好,她都坚守在学校,打死也不回家——眼不见为净。若是有什么需要非得回家,孙菀也尽可能找非节假日回去。饶是如此刻意回避,每每回去,她还是能很轻易在家里发现一些卓临城去过的蛛丝马迹。
比如,饭厅里坏了几年的灯管被修好了。那灯管自坏了以来,她和黎美静都动过心思要修,却找不到一个专门去灯具城的日子,故而耽误了下来。
又比如,黎美静学会网购了。孙菀是从家里堆满的各种快递盒,以及黎美静见谁都叫“亲”的语言习惯上看出来的。
再比如,黎美静终于改掉吃坏水果的习惯了。当孙菀某天发现黎美静主动把烂了一块的梨扔进垃圾桶,而不是削去坏的部分继续吃时,大吃了一惊,因为这么多年,她起码不下一百次让黎美静别吃坏水果,可是从未奏效过。
看到这些细节时,孙菀也有些感动,但感动之余,又会提醒自己清醒一点。卓临城做这一切是有邪恶目的的,就像歌里唱的那样——对你好,对你好,好到你无路可退。所以,她万不能被那个奸人刻意营造的细节打动,不管他是挖心掏肺还是热情如火,一定得咬定青山不放松,坚决不让他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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