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亚伯·怀特,乔第一个注意到的,是他三年来苍老得有多厉害。白色和米色西装不见了,昂贵的鞋子不见了。他现在穿的鞋子,只比全国各地住在街上和帐篷里的游民所穿的厚纸板鞋好一点。他褐色西装的翻领破破烂烂,手肘处磨得好薄。头上的发型乱七八糟,像是心不在焉的老婆或女儿在家里帮他乱剪的。
乔注意到的第二件事,就是他右手拿着萨尔·乌索的汤普森冲锋枪。乔知道那是萨尔的,是因为后膛上的磨痕。萨尔平常坐下来、把汤普森摆在膝上时,左手老是习惯性来回抚摸后膛。萨尔的手上还戴着婚戒,尽管他老婆已经在一九三二年感染斑疹伤寒而病逝——当时他才刚到坦帕帮路易·奥米诺工作。而当他抚摸汤普森时,戒指就会刮到金属。现在,多年刮下来,金属表面防锈的发蓝处理层都几乎磨光了。
亚伯走向乔,把枪举向肩膀,打量着乔的三件头西装。
“安德森暨薛帕德的西装?”
“H·杭茨曼。”
亚伯点点头,他翻开自己的西装外套左边,好让乔看到上头的标签——Kresge's百货。“上回离开这里之后,我就变得没那么有钱了。”
乔没说话。因为实在没什么好说的。
“我回到波士顿,只差没上街讨饭,你知道?在那边他妈的卖铅笔。但接着,我在北端区的这么个小地下室酒馆里碰到了贝佩·纽纳罗。贝佩和我以前是熟朋友。那是很久以前,在我和裴司卡托瑞先生之间发生这一连串不幸的误会之前。总之,贝佩和我聊了起来。我们一开始没聊到你的名字,倒是提到了迪昂。原来贝佩以前是报童,跟迪昂和迪昂那个笨哥哥保罗一起。这个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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