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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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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上次和旭威吃过饭之后,红毛就开始关心起旭威这个人来,旭威有权有势,他觉得如果能攀上旭威这棵大树,对自己将来的事业发展是非常有好处的,这不禁让他想起当初遇到雷哥时的情景。

十年前,红毛还是加利利市的一个小混混,每天游手好闲,仗着自己身体强壮,打起架来不要命的姿态,曾经在加利利市东区混了很长一段时间,再加上当时的加利利市远没有现在这么多规矩,这让他的黑道事业如鱼得水地经营了起来。

一年后,在这一带的夜总会、澡堂、舞厅等等,提到“红毛”的名字,没有人不知道,虽然他没有实际权利,但是大家都买他的账。他把夜总会、澡堂等等团结起来,有钱大家一起赚,有一段时间还实行了会员制,他从中抽头。但是他依然没有身份,只是一个混混。

半年后,有一次,在东区,就是红毛经常活动的这个区发生了枪战,几个青衣人追杀一个穿白衬衫的人,那人穿的白衬衫有一大部分已经被血染红了,显然是受伤不轻。那人见前方是空荡荡的一条路,就急转身,闪进了一家澡堂,红毛正好在这家澡堂洽谈合作事宜,他看到有人拿着枪,浑身是血地冲了进来,非但没有害怕,反而迎了上去。

东区是红毛最熟悉的区域,毫不夸张地说,这里就是红毛的“家”,他的衣食住行都在这里,他每天要支出的钱也是从这里来的。有人来了,就算有全身是血、端着枪支的人闯进来了,红毛也会认为他是来“家”里“做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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