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以北六十里新繁县县令府邸中。
在阴森的灵堂里,供着县令刚刚死去的妻子的灵位。在偏室,几个女子正忙活着。她们在做凶服,即为死人所穿的孝服。唐朝时,由亲近至疏远,孝服分五类:“斩衰”(以生麻制成)、“齐衰”(以熟麻制成)、“大功”(以白色粗布制成)、“小功”(以白色细布制成)、“缌麻”(以白色超细布制成)。这些女子面色凄惨,默然无声。前来吊唁的宾客不时出现在县令的府邸,但没有人注意到她们,更没有人注意到她们当中的一个女子。
这个女子虽然着素衣,却挡住不其姿容的艳丽,一来二去,渐渐被县令留意,问她是哪儿的人。告知来自邻县。出殡完毕后,帮忙或雇来办丧事的人都离去了,县令悄悄地把那个女子留了下来,秘蓄深宅,甚为宠爱。
两三个月后,那女子愁上眉梢,茶饭不思,县令很奇怪,于是相问。她答道:“我就要走了,因为我丈夫即将要来了,我要跟着他远去,因与君别,故而悲伤。”
县令说:“何必担心!我乃一县之令,你丈夫能把我如何?你只管像往常一样,无须烦恼!”
又过了几天,那女子还是要走。县令留之不住。临别时,女子赠送给县令一只银酒杯:“有幸使您思念,赠此物以作纪念。”
县令回赠绫罗十匹。
那女子去后,县令常常想念,手持银酒杯,把玩不已,即使是升堂办公,也将其放在书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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