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奇怪的故事,听起来有些不可思议。
唐大历中,万年尉侯彝者,好侠尚义,尝匿国贼。御史推鞠,理穷,终不言贼所往。御史曰:“贼在汝右膝盖下。”彝遂揭阶砖,自击其膝盖,翻示御史曰:“贼安在?”即以鏊贮烈火,置其腹上,烟火蓬勃,左右皆不忍视。彝叫曰:“何不加炭?”御史奇之,奏闻代宗,即召对:“何为隐贼自贻其苦若是?”彝答曰:“贼,实臣藏之,已然诺其人,终死不可得。”遂以贼故,贬为瑞州高安尉。
(《独异志》)
故事其实很简单:
唐代宗大历年间(公元766年—779年)中,首都长安境内的万年县县尉名叫侯彝,其人好侠尚义,有一次藏匿了身有大罪的逃犯,即所谓“国贼”。这听上去有些奇怪,因为县尉一职相当于现在的县公安局长,负责治安,以这样的身份窝藏罪犯?这侠义精神玩得有点大了。
我们接着看:后来朝廷问罪,派御史审问侯彝,后者虽理屈词穷,但终不坦白逃犯藏身之地。再使用刑罚,仍不交代。御史也没办法了,见侯彝如此强硬,怒道:“那逃犯就在你右膝盖下吧!”意思是,你为什么不屈服呢?侯彝听后,遂揭庭下之砖,猛击自己的膝盖,展示给御史看:“呵呵,哪里有逃犯?!”
御史更怒,在铁锅下聚柴,升起烈火,烤侯彝的小腹,现场人等,皆不忍视。但侯彝却说:“为什么不再加点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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