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九岁的奕在太和殿举行登基大典,王公百官朝贺如仪,定年号为咸丰,明年为咸丰元年。
奕照道光帝遗命,当天即册封六皇子奕为恭亲王,同时追封亡兄奕讳、奕纲、奕继为郡王。
登基的第二天,又颁诏书,册封奕譞为醇郡王、奕詥为钟郡王、奕譓为孚郡王;定缟素百日,素服二十七日。
第三天,奕又在圆明园正大光明殿东的勤政殿,召王公大臣们讨论先皇帝遗诏中的“无用郊配,无作庙祔”二项,以示新皇帝对百官的尊重和对遗命的重视。
王公大臣们都不言语,大家都摸不准新皇帝的脉搏。
曾国藩却出班跪倒,呈上早就写好了的奏稿《遵议大礼疏》。他要为先皇帝争上一争。
奏稿如下:
奏为遵旨敬谨详议事。
正月十六日,皇上以大行皇帝朱谕遗命四条内,无庸郊配、庙祔二条,令臣工详议具奏。臣等谨于二十七日集议,诸臣皆以大行皇帝功德懿铄,郊配既断不可易,庙祔尤在所必行。直道不泯,此天下之公论也。臣国藩亦欲随从众议,退而细思,大行皇帝谆谆诰诫,必有精意存乎其中。臣下钻仰高深,苟窥见万分之一,亦当各献其说,备圣主之博采。
窃以为遗命无庸庙祔一条,考古准今,万难遵从;无庸郊配一条,则不敢从者有二,不敢违者有三焉。
所谓无庸庙一条,万难遵从者,何也?古者祧庙之说,乃为七庙亲尽言之。间有亲尽而仍不祧者,则必有德之主,世世宗祀,不在七庙之数,若殷之三宗,周之文、武是也。大行皇帝于皇上为祢庙,本非七庙亲尽可比。而论功德之弥纶,又当与列祖、列宗,同为百世不祧之室。岂其弓剑未忘,而尝遽别。且诸侯大夫尚有庙祭,况以天子之尊,敢废升之典?此其万难遵从者也。所谓无庸郊配一条,有不敢从者二,何也?古圣制礼,亦本事实之既至,而情文因之而生。大行皇帝仁爱之德,同符大造。偶遇偏炎,立颁帑项,年年赈货,薄海含哺,“粒我丞民”,后稷所以配天也。御宇三十年,无一日之暇逸,无须臾之不敬;“纯亦不已”,文王所以配上帝也。既已具合撰之实,而欲辞升配之文,则普天臣民之心,终觉不安。此其不敢从者一也。历考列圣升配,惟世祖章皇帝系由御史周季琬奏请外,此皆继统之圣人,特旨举行。良田上孚昊眷,下惬民情,毫无疑义也。行之既久,遂为成例。如大行皇帝德盛化神,即使无例可循,臣下犹应奏请;况乎成宪昭昭,何敢逾越?《传》曰:“君行意,臣行制”;在大行皇帝自怀谦让之盛意,在大小臣工宜守国家之旧制。此其不敢从者二也。所谓无庸郊配一条有不敢违者三,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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