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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朗宁自动步枪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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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约翰·费隆的名字上了警察罪状登记簿,见了报,人们才想起有这么个人。他是一家大保险公司里的职员,成日皱眉尽职工作,在文件柜之间笨拙地挪动他庞大的身躯。白衬衫袖口挽上去后,你能看到他一只手腕上紧卡着块金表,另一只手腕上却松松地戴着根军人身份识别腕带,这是以前那个更为勇敢,也更为随意的年代遗留下来的。费隆二十九岁,魁伟结实,褐色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脸色苍白,面容忧郁。除了迷惑时瞪大眼睛、威胁时眯缝起眼睛外,他的眼神都很和善;除了恶狠狠地说话时咬紧嘴唇外,他的嘴总孩子气地微张着。平时,他喜欢穿简洁的靓蓝色外套,肩膀平直,钮扣开得很下。他的鞋跟上镶了钢片,走在路上,沉重的步子发出清脆的声音。他住在皇后区的萨尼塞德,与一个名叫罗丝的姑娘结婚已十年。她瘦得皮包骨头,有窦性头痛,无法生孩子,靠着一分钟打八十七个字还不会少嚼一下口香糖的本事,挣的钱比他多。

从星期天到星期四,一周五个晚上,费隆两口子都坐在家里玩牌或看电视,有时候她会让他去买点三明治或土豆沙拉当宵夜,再上床睡觉。星期五,一周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晚上电视里通常有拳击比赛,这个晚上他会在离皇后大街不远的小岛酒吧跟伙伴们呆在一起。那里的人们成为朋友更多是出于习惯,而非彼此的选择。头半个小时里,他们不自然地四处站着,彼此说着粗话,嘲笑每一个新进来的人(“噢,天啊,看看谁来了!”)。可是到拳击赛结束时,他们通常开了很多玩笑,酒喝得兴高采烈,周五晚上通常在半夜两三点时的歌唱声与摇摇晃晃中结束。周六,费隆会睡一个上午的懒觉,下午帮着做点家务,其余时间就是陪妻子消遣了:他们会在附近的电影院里看场电影,看完后去冰淇淋店里小坐,一般十二点前他们就已上了床。周日懒洋洋地在起居室里翻一通乱七八糟的报纸,接着他的下一周又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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