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自己喜欢他。每次见他在讲台上,那么幽默。在旁人看来,他的口才是很不好的。但他不经意的幽默感,让我总是心头痒痒。
冬天的早晨,天总是灰色的,好一阵才会明亮。我看见他仿佛披着夜色而来,教室里闪着柔和的白炽灯光,他脱下羽绒服,摊开课本和讲稿,开始讷讷地讲课。总要等一会,才会放开,于是幽默的句子仿佛小鸟一样从巢里飞出,而我开始胡思乱想,我想象他起床时,他的妻子已经给他做好了早饭。他坐在柔和的白炽灯下吃完,妻子给他递过衣服,递过围巾,含笑目送他出门。唉,我怎么会想些这样乱七八糟的东西。也许我太喜欢温馨的家庭生活了。
我爱他吗?我以为是爱的。但现在想来,那应该是一种错觉。大概看见老师站在高高的讲台上,就会产生一种虚假的崇拜感。我把他们想得很神秘,殊不知一旦接近,他们不过是和我们一样的人。恋爱是需要有神秘感的,需要暧昧朦胧,也许我这辈子也不会永远爱上任何人,可我又想有温馨的家庭生活,我真的希望吗?只怕也不一定。孤独惯了,也就习惯了。
他很穷。我是嫌弃他穷么?也许吧,只是我不能承认。他曾经在课堂上说,人的大脑中有些区域是专门管语言的。操不同语言的人,所使用的区域有所不同。打个比方说,如果把大脑语言专区看成一栋房子,房子里有很多个房间。说不同语言的人,分别占据其中的一个房间。假如一个说汉语的人,他所占据的房间是A,那么扫描他的大脑,只有A房间灯火通明,其他房间一片漆黑。一个人懂的语言越多,他所占据的房间会越多,亮灯的房间也就越多。美国人已经发明了扫描大脑的机器,能通过扫描,捕捉一些生物信号,把这些信号拼接起来,就能破译出一个人的想法。这很可怕。没有任何人有隐私。我感觉自己每秒钟都会冒出二十四个想法,为什么是二十四,没什么道理,大概因为电影就是由每秒钟二十四帧照片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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