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许多用橱窗使伦敦西城增辉的珠光宝气商店当中,盖夫斯-考第高尔首饰铺是索米斯认为最最“有吸引力”的一家——这个名词新近才时髦起来的。他从没有象他叔父斯悦辛那样喜欢宝石过;自从伊琳在一八八九年离开家,把他送她的全部亮晶晶的东西丢下之后,他对这种形式的投资就厌恶起来。可是碰到一颗好钻石时,他仍旧认得是一颗好钻石,所以在伊琳生日的前一个星期里,他上鸡鸭街或者从鸡鸭街回来的途中,总要找一个机会在几家大珠宝店的门口停留一下;在这些大店里,你即使不能一分钱买一分货,至少货色是相当靠得住的。
从那一次和乔里恩同车之后,他一直就在肚子里盘算,而且愈来愈认识到自己一生中这一个时期的极端重要性;他非得采取行动不可,而且不能错一点。他有一种冷静而理智的想法,要留种就趁现在,要成家立业也趁现在,否则永远休想;可是与此同时,他对这个过去曾经热烈追求过的妻子,自从上次见面后,还暗怀着一种欲望,而且深深觉得这样白白放过自己的妻子简直是违反人情之常,也违反福尔赛家人从不张扬的尊贵传统。
他曾经向皇家法律顾问德里麦讨教过关于维妮佛梨德讼事的意见——他觉得华特布克要好得多,可是他们已经叫他当了法官(任命得这样迟,简直使人象经常一样怀疑这是一个政治手腕)——德里麦忠告他们立刻进行,好取得恢复婚姻关系的判决;对于这一点索米斯从来就没有怀疑过。等到他们获得恢复婚姻关系的判决之后,那就得看判决是否遵守。如果不遵守的话,这就构成法律上的遗弃,他们就可以收集品行不端证据,提出离婚请求。这一切索米斯全清楚。他们还说德里麦是首屈一指呢。他妹妹的问题这样简单还要经过这些手续,使他更加对自己问题的解决感到绝望。事实上,从各方面看来,伊琳回来是最简单的办法。如果她现在还觉得一肚皮委屈的话,难道他就没有委屈么?他也要平平气,原谅原谅她对不起自己的地方,并且忘掉自己的痛苦啊!他至少从来没有对不起她过,而这个世界又是妥协的世界啊!他给她的享受可以比她现在的享受好得多。他还会给她留下一笔很大的赡养费,而且不使她受到任何不方便。这些日子他时常端详自己的相貌。他从来就不是达尔第那样的一个风流人物,也从来没有幻想自己是一个情场圣手,可是他对自己的仪表却有相当的信心——这并不是没有理由,因为他身材长得匀称,保养得很好,眉清目秀,健康,血色少些,可是看不出一点纵酒或者其他不节制的征象。那只福尔赛的下巴和心思集中的神情在他看来应当是优点。要他自己来说,他身上并没有一点可以叫人厌恶的地方。人本来是天天靠思想和愿望生活的,所以虽则离开实现还有那么一大段路,那些想法慢慢也就变得很自然了。只要能够用实际行动来充分证明自己决心不咎既往,而且尽自己的一切去博取她的欢心,为什么她不能回到自己身边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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