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在三月二十六日晚上十点四十分左右,单独一人进入位于A町三丁目十字路口附近的“罗曼史”酒吧,点了掺水的威士忌喝,不久,和该店另一名酒客,也就是太阳物产公司第三营业课长木下诚一郎(三十七岁)发生口角。被告从上衣内袋掏出一把刃长十五公分的折叠式水手刀威胁木下诚一郎,酒吧老板娘三根文子(三十六岁)急忙上前制止,吵架暂时平息。十一点多快十二点时,木下诚一郎走出酒吧,被告突然抓起那把放在吧台上的水手刀,往木下诚一郎背後追去——(摘自警方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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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佐木用枪押着十津川和七个证人走进“罗曼史”酒吧内,然後从上衣口袋中拿出一份警方笔录的影印本,念出与“罗曼史”酒吧相关的部分。
“就从这里开始吧!从我儿子进来以後开始。三根文子小姐,请你进入吧台内。我儿子进来时,你是站在里面吧?”
“是的。”文子回答,然後走到吧台里面。她的表情很僵硬。
佐佐木的视线转向小林启作。
“我儿子进来以前,你就已经坐在店里了吧?”
“不错!”小林以强硬的态度回答。“因为这样,我才被卷入这件杀人案中,真倒霉。我忙得要死,还要去警局作笔录,上法院当证人,真是麻烦透顶。”
“因为你的证言,我儿子才会被判有罪,冤死狱中。”
“杀人偿命,那是报应。佐佐木先生,我告诉你,就算你用那把猎枪威胁我,我也不会改变一年前的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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