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在郎警官的房间里,一盏很亮的灯,灯光直照着我的脸。一个速记员在把我说的每一个字记下来。桌子四周有好几个侦探,用极注意的神情,脸无表情地看着我,好像我是在和他们赌“梭哈”。
葛依娜和方绿黛也在房间的另一端,坐在椅子上。柯白莎坐在她们正对面,只是远靠另一面墙。海莫莱坐在白莎旁边。
郎警官说:“有一点已经证明,赖,你在雪港城找到了方绿黛,把她带回到洛杉矶来。”
“有什么不对吗?”我问。
“新奥尔良警察局正在找她。”
“他们没有告诉我。”
“你至少知道报纸都希望能了解她发生什么了。”
“我不知道报纸有优先权。它要是有的话,人们都向报纸去报案,要警察什么用。我只知道方绿黛生命有危险,我要设法使她远离危险。”
“你怎么想到她生命有危险?”
“因为她和葛依娜混在一起,在她们两个之中,假如什么事都沟通过的话,她们都有危险,他们知道太多了。”
“你是指郜豪得凶案?”
“还有其他的。当然凶案也有关。”
“先说说那件凶杀案。”
“葛马科一直为洛克斯做着石油生意。这笔钱合用着一个共同账户。这个账户名字是葛依娜。虽然依娜自己不知道,洛克斯也从未见过葛依娜。这账户名下有很多钱本来是洛克斯的,是葛和洛二人赚的。但洛克斯死了。因为这笔钱机密度很高,也没有文字描述,葛马科只要坐着不开口,就可多得50万左右的财产。只是他正要和太太离婚,而这笔钱的名义是他太太的。所以他不能用一般离婚的方式,说是两个人的财产,用什么方法来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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