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讲最后我跟大家说,曹雪芹的全本《红楼梦》在八十一回以后,他会写到皇帝对荣国府、宁国府的打击。有人说高鹗他不是也写了吗?高鹗写了皇帝下令查抄贾家,正面写了抄荣国府,也交代了宁国府被抄,特别是贾赦住的那个院子被抄。但是高鹗关于宁国府、荣国府和贾赦获罪的那些具体的交代,总体而言,是不符合曹雪芹原笔原意的。
你如果熟悉高鹗的续书的话,你会发现,高鹗把贾赦的罪定得最重。贾赦两宗罪,一个是他私自结交外官,他和平安州的节度私自来往。在清朝,尤其在康雍乾三朝,这是皇帝最不能容忍的。高鹗这样写是有根据的,他是根据曹雪芹在前八十回的伏笔写出来的。前八十回,你记不记得在关于尤二姐、尤三姐的这段故事里面有一笔交代啊?为什么王熙凤能够到花枝巷去把尤二姐骗到荣国府?贾琏当时不在,贾琏到哪儿去了?贾赦派贾琏到平安州去找节度,所谓去办事,去的时间还比较长,有半个月。
这笔交代,既是故事发展的需要,让贾琏出差,好让王熙凤从容地将尤二姐“赚入荣国府”,遭受折磨后“觉大限吞金自逝”,同时也确实是埋伏下一个伏笔,你一个京城贵族,你居然私自派你的儿子到平安州,去跟皇帝外派的官员之间去发生关系,这是触犯王法,早晚会发作招祸的。因此高鹗他写贾赦因为这个事惹得皇帝生气,皇帝就派人来抄家,他这一点应该说写得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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