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周汝昌先生的观点,古本《红楼梦》(《石头记》)可信的只有七十六回,第六十四回勉强还接近曹雪芹的原意,如果对它“从宽”,则不可信的是第六十七回、第七十九回、第八十回。周汇本的汇校、精择工作,也就没有涉及到第六十七回、第七十九回和第八十回。
对于一般的《红楼梦》读者来说,如此深入细致地从版本上讨论其文字是否符合曹雪芹的原笔原意,未免吃力了一点。我的想法是,当务之急,还是首先要从版本上,把高鹗的四十回续书与大体上是曹雪芹的八十回《红楼梦》切割开来。
我说“大体上是曹雪芹的八十回”,含有两层意思。一层是:我基本上认同周汝昌先生的观点,就是现在我们所看到的古本中的第六十四回、第六十七回、第七十九回和第八十回,并非曹雪芹的原笔,以严格的标准来衡量,我们今天能看到的曹雪芹的《红楼梦》,只有七十六回;另一层是:我们现在所看到的第六十四回、第六十七回、第七十九回和第八十回,它们虽然不是曹雪芹的原笔,是由别的人补成的,但那补写的人士,从身份到动机,都跟高鹗有重大的区别。从身份上说,高鹗跟曹雪芹了无关系,两个人不仅不认识、无交往,人生轨迹无交叉,生活阅历也大不相同;但是补上面提到的四回书的人,却应该是很接近曹雪芹的人士,在一定程度上是了解曹雪芹对整部书的基本构想的,其中一位补写者,很可能就是脂砚斋。从动机上说,补写这四回书的人,是努力去接近曹雪芹的原意,而高鹗却是想“匡正”曹雪芹前面所写的“走向”,把他自己那跟曹雪芹不相同,甚至背道而驰的意图,贯穿在了续书之中,还对前八十回进行了相应的篡改。因此,我认为高鹗的四十回续书,不应该再跟曹雪芹的文字合在一起印行,他的续书可以单独出版,谁愿意看,可以拿去看,却不能再让那些文字跟曹雪芹挂钩,所谓“《红楼梦》曹雪芹高鹗著”的印法,必须改变。《红楼梦》出版史上的这场革命,必须进行!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关闭小说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ziyungong.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