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平二年十月,我军攻克昌元,歼敌八千,自损一万五千余。虽然倍亡于敌,却因为地方乃是守城,我军攻城之故。本来攻城向来是我所不齿,尤其硬攻更是无谋之举,但是士气日渐低迷,小胜已经无法扬我军威,只好攻城,用敌我双方的血来挑起新的仇恨和斗志。
军中照样有夜塾,教兵士识字知礼,我也去讲过几堂兵法。只是高济兵士越来越多,教他们华文的任务也就更重。文吏们都忙不过来,只好挑些聪明的兵士去教他们。我更是下令,日后兵尉以上官长必须识字,卫尉以上将佐,必须熟读《孙宜子说》。
收了最后一茬粮,我军于十一月北上熊庆州。听说萧百兵已经让敌军成了惊弓之鸟,出城便是大队人马,再没有百十人行军的道理。
我这次攻略熊庆州没有像上次那般分兵而入,长古川信奉以快打慢,我偏偏要让他知道,柔能克刚,慢可制快的道理。于是,我从外围开始,一城城打下去,却不留兵看守,只是毁了城防。
他开始还在我走后再派兵攻占,却被我几次回马枪,只好龟缩州内,不敢犯界。
“大夫,这个亲兵你可别再换了,找个细手细脚的也不容易。”刘钦又给我找来一个亲兵,顶替戚肩的位置。这几个月来,没有一个亲兵在我身边呆足半月。不是他们不合我心意,而是我不敢再尝试形影不离的人弃我而去的那种酸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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