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衡山路地铁站的“来来往往”奶茶铺,见到了洪本涛的合伙人——老抽。
诺诺对老抽这两个字的印象始终停留在酱油上,妈妈炒菜经常用那瓶“草菇老抽”,味道不错,才卖三块钱一瓶。至于老抽这个人,诺诺想,大概他脸上会有一种酱油色吧。
面前的老抽,脑袋微秃,穿一件咖啡色灯芯绒西装,里面一件佐丹奴牛仔衬衫,抽红双喜烟,密密的鼻毛从鼻孔里钻出来,脚上的皮鞋估计每周只擦一次,积了一层薄薄的灰尘,还有几个手指印。在上海,想保持皮鞋铮亮必须勤擦。
如果让他做“草菇老抽”的形象代言人,效果应该不错。
诺诺这么想。
“洪本涛呀,他老婆自杀后,他就没心思做下去了,嚷着要退股,我就把他的股份买下来了,自己做,我对这个奶茶铺还是蛮有感情的,也蛮有信心的。
什么?他还没结婚?那也叫‘老婆’,如今是同居时代,没人在乎你结不结婚,重要的是睡在一张床上。
我还是嫌黄陂南路站的租金高,风险大,当初是他坚持要的,现在他走了,我就把那儿关了,现在是四家铺子,衡山路、莘庄、万体馆和新闸路,生意马马虎虎吧,扣除每月杂七杂八的成本,最后落袋的不过五、六千块,勉强糊口吧。”
“我们想找到他本人,你能提供一点线索吗?”阿壶问老抽,老抽耸耸肩,显得爱莫能助。
“我跟他是生意关系,生意结束了,关系就结束了,他在哪儿我怎么会知道?他也不会告诉我呀。”说着,老抽挠了挠头顶上秃掉的那块,好象想起来什么,“对了,那天在街上,看见一个必胜客送外卖的背影,我觉得挺象,因为他用脚把车闸踢开的动作很象洪本涛,别人都是一脚踹开,他是小心翼翼踢好几下,好象怕踢坏似的,我喊了一声‘小洪!’,他大概没听见,骑上电瓶车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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