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罗马帝国灰飞烟灭,代之而起的是结构非常原始的国家。国王,也就是先前的日耳曼战士首领,他将土地分发给自己的子弟兵,而这些下属必须提供国王打仗所需的战力作为回报,一个国家就建基于这样的关系上。如此,国王不必征税或成立繁复的政府体系即可拥有军队。经由这种方式握有的土地后来被称为封地,拉丁文的“feudum”即是从这个名词演变而来,之后再演变成英文的“feudal”(封建)。
由于高度依赖拥有土地的重要臣民,封建制度下的君主势必处于弱势地位。理论上,封地既是由国王分配出去,土地权应该掌握在他们手里才对,实际上却都成了以父传子的私有财产。大地主虽然肩负服从国王的义务,但他们大可违抗命令或置之不理;他们拥有军武力量,照说国王可征召来为自己效命,但这股军力也可能被用来对付国王,或是国王要他们顺从的时候反而处处刁难。他们住在城堡里,有能力抵御外敌——以及自己的主子。
那时军队的性质已经有了改变。古希腊和罗马时代,步兵是军队的核心,如今骑兵成了要角。马镫是东方的发明,此时传入了欧洲,更让马背上的士兵势如破竹。脚踩马镫坐在马鞍上,要比直接坐在马背上稳固得多,步兵不但更难将他拉下马,骑马的人还可将自己的冲力和重量与马匹结合,直如一体般活动自如。手持长矛、全力冲刺的骑兵是威力强大的战争武器,这些骑马的人称为骑士或见习骑士,也就是骑士的扈从。那些大地主——封地领主——可以提供许多骑士为国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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