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的清晨,一般都和秦锦无缘,她是属于夜一族。唐诗诗总是说她是属猫头鹰的,白天睡觉晚上工作,给各大报刊写一些小稿子,钱挣得不多。可是,她是名牌大学毕业的,而且从前在这个城市最大的广告公司工作,做的是主任职位,那些年钱比较好赚,莫明其妙就成了个小富婆,等有一天拿着银行卡取钱的时候,她猛然醒悟,完全可以不必再赚了,如果不养小白脸的话,钱已经够她在这个小城市里安安稳稳地过下半生了。
她辞了职,写起了小说,一天一点,并不图那点稿费,有没有人喜欢也不重要,重要的是她想休息一下,从小到大她都习惯了自己努力,像上足了发条一样不停地往前冲,现在可以不再冲了。
因为昨天受了黑宝惊吓,她睡得很迟,起来一看,手机上全是未接来电,手机被她调成了振动,根本就听不到。她急忙回电话给唐诗诗,只听到电话那边有一群人在欢呼。她仔细地听了一下,原来是蓝琦和陆瑛琪,唐诗诗正在兴奋地说:“衣服都做好了,快点来!”
做好了,这才多长时间?十二个小时都不到就说衣服做好了,可见有钱好办事,也足以说明这三个女人有多心急。
她急忙收拾着出门,看了一眼猫筐里可爱的猫,轻轻地关上了门,她不敢再带黑宝出门,万一又不见就惨了。
一路都很顺利,来到唐诗诗家的时候,她匆匆往里跑,总感觉有一股强大的力量在吸引她,让她把心思全放在那些衣服上面,心怦怦地跳个不停,仿佛去见初恋情人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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