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格侬餐馆在五十七街上,公园与麦迪逊之间,几十年了,始终在那儿。一家很经典的法国餐厅,几经风霜,当年的繁华流行,如今已然褪色,但是,拿出来的菜单还是硬里子,道地的法国品味。来这里的多半是识途老马,懂得珍惜这种得来不易的正统法国大餐。它的装潢澄静、内敛而优雅,服务恰如其分,没得挑剔。餐厅里的餐桌,隔得开开的,大大方方,从来没有坐满过,也从来没有空过两张以上。这就是老板认为最得宜的程度。他是来自布鲁日的比利时人,但是,大家都以为他是法国人。他想赚很多钱,从来不会忽略任何一个顾客。“这个星期没订到位子的顾客,”他一天到晚挂在嘴边,“下个星期他就不会来了。”
很多顾客声援他的想法。一个常客引用尤基·贝拉的评论说——挤得要命的地方,没人会去——听这段话被老板引为知己,“精准,要恰如其分。”他说,“餐厅里一天到晚都是人,谁会想来呢?”
法兰西斯·巴克伦发现他早到了几分钟,要计程车在街角停下,在麦迪逊大道上找两家店铺逛了一下,掐准时间,刻意在八点零五分踏进餐厅。
他们已经就位,都在等他。三个中年男子打领带,深色西装。巴克伦上身是颜色亮丽的休闲外套,下面是一条黄褐色的宽松长裤,他想自己是不是应该穿套西装来的。仔细看看,他一身服饰倒是无可挑剔,外套的品牌是“托布尔与亚瑟”,裤子是阿玛尼的,褐色的皮鞋则是亚伦·艾德蒙的最新款式。他自道这样搭配衣服完美无瑕,唯一的问题是:这种装扮可不可能欠缺会议所需的稳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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