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鲁德亚德·威尔金初次见面,是在这次闯空门之前两个星期,周三或周四一个无所事事的上午。纽约洋基队刚刚输掉世界大赛的头两场比赛,前一天晚上,我才看到一个初出茅庐的小伙子,老练地在满垒的情况下将拉吉·杰克逊三振出局。这是个潮湿的上午,空中飘着细雨,显然很潮湿。
还没有一个客人上门,我也不怎么在乎。我坐在柜台后面,手里拿着本平装书。我不卖平装书,进的平装书通常会批给第三大道和十六街拐角处的那个家伙,他只卖平装书。
不过,有时候我会在批出去之前先拿来看看。当时我看的那一本是理查德·斯塔克的帕克系列。帕克是个职业小偷,系列里的每一本形式上都颇为相似——帕克找来了他的狐朋狗友,然后去诸如南卡罗莱纳或斯巴坦堡之类的地方,购买枪支和卡车,找一个牙医先弄点钱,作为行动的经费,接着他和他的弟兄便开始部署,于是下面一定会出些严重的乱子。如果没什么意外的话,所有的书在七十页左右的时候就会结束,而帕克一定也早就在加勒比海买下私人小岛了。
我上次坐牢时,所有的狱友都是帕克迷。只要找到帕克的书,他们一定争相阅读。即使阅读能力很差,必须把每个字都朗读出来才能明白其中意思,也无损他们的热情。我敢说,那些头发斑白的老狱友无不在狱中互相传诵小说中的段落,特别是帕克切掉某人手脚的情节。一个专偷保险箱的窃贼最喜欢引述帕克如何将一个卑鄙的工友打断三根骨头,然后丢到沼泽里的情节。最令人着迷的是他用的形容词,“故意”打断三根“重要的”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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