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回我在圣保罗教堂关门以前抵达,把从隆格伦身上拿来的钱的十分之一塞进那个贫乏的募捐箱里,为我想到的几名逝者点了几根蜡烛。我在那儿坐了一会儿,看着人们轮流进入忏悔室,觉得挺羡慕他们的,但还不至于也跟着去做。
我过马路到阿姆斯特朗酒吧,吃了一盘豆子和腊肠,又喝了一杯酒和咖啡。事情现在都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我又可以正常地喝酒,不再喝醉,也不用保持完全清醒,还不时向人们点头打招呼,有些人也同样回应我。这天是星期六,所以特里娜不在,但拉里干得也不错,我杯子空了,他会给我更多的咖啡和波本酒。
大部分时间我让自己神思漫游,但常常发现自己又想到“陀螺”走进来、递给我信封那些事上,可能有方法可以让我把那些事处理得更好。如果我积极一点,并且一开始就对它多加关注,也许能救“陀螺”一命。但事情已经结束了,我也完成它了,他给我的钱也花完了,有些给了安妮塔,有些给了教堂,有些给了不同的酒保,现在我轻松了。
“这个位子有人吗?”
我没注意到她是什么时候进来的。我抬起头来,她已经站在面前,然后就坐在我对面,从皮包里拿出一包烟,抖出一根来,点着了。
我说:“你穿了白色裤装。”
“这样你才能认出我呀。你真的彻底改变了我的生活,马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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