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不入公门,死不入地狱,这是师傅给我灌输的思想。可今个算是彻底破了戒,我不但进入了派出所,而且被关进了审讯室。这种感觉很不好,且不说审讯室内的气氛压抑,就是坐在对面的矮个子警察,就令我有一种被审视的感觉,而且这种感觉越来越为强烈。
更不用说,坐在他旁边那个始终板着脸的小警察。
大概过了五六分钟左右,这名警察才从抽屉里掏出一沓信签纸和一支笔放到了桌子上,然后漫不经心的瞅着我说,姓名?
我老老实实的回答了一句周彬。
他又问我的年龄和家庭住址,以及婚姻情况,我一一作答,不敢有丝毫的隐瞒。因为我知道跟警察说谎,那是自讨苦吃,在九十年代末,公安部还没有颁布五条禁令,打人,刑讯逼供的事情在我这个小县城的派出所来说,那是家常便饭。
就拿俺们村的二狗子来说吧,在我上山学道的头一年,他偷了两只鸡。偷鸡摸狗之辈虽说让人痛恨,可并不是什么重罪。这事要搁在如今,充其量是治安拘留,要么就是罚点钱完事,可在当时,却并不是这么处理的。不过说起来也是这二狗子点背,那段时间俺们村附近经常是丢一些鸡鸭鹅之类的家禽,而且一丢就是一锅端,为此镇上的派出所也十分头疼。
结果,就在这个节骨眼上,二狗子撞到了枪口上,偷鸡被人现场逮住了。到了派出所,这帮警察愣是将前些日子丢的那些个鸡鸭鹅类的家禽,全部算到了他的头上。虽然最后派出所抓到了真正的小毛贼,二狗子的冤屈得以洗刷,可这事却暴露出一个问题,那就是刑讯逼供在偏僻的山区小镇那是家常便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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