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更清楚南蒯为什么不招人待见了。
道理其实很简单:国伦理在家伦理,从小就能看到大。比方说一个人虐待父母,却宣称忠于祖国,靠得住吗?同样,南蒯背叛家君,却宣称忠于国君,谁相信呢?更何况,他只是季孙大夫之臣,大夫才是国君之臣。鲁国国君的事,是他该管的吗?如此僭越,难道也叫“效忠”?对不起,这叫“上访”!
南蒯不明白的,魏绛明白。
魏绛是春秋时期晋悼公的大夫。因为功勋卓著,悼公要将郑国奉献的乐队分一半给他,魏绛表示不敢当。魏绛说:乐舞是用来巩固美德的,因此可以镇抚邦国,同享福禄,怀柔吸引远方之人。这才叫“乐”。
奇怪!乐,为什么能“殿邦国,同福禄,来远人”呢?
因为乐是艺术化的礼,礼是伦理化的乐。
是这样吗?
是。
周人的乐,甚至古人的乐,并不只是音乐。准确地说,是诗歌、音乐和舞蹈的“三位一体”,叫“乐舞”。所以晋悼公打算赐给魏绛的“乐”,就包括一组编钟,还有一支八人组成的歌舞队。
但,乐舞叫做乐,是因为以音乐为灵魂。音乐最重要的是什么?节奏和韵律。伦理最重要的是什么?秩序与和谐。秩序,就是礼的节奏;和谐,就是礼的韵律。因此,礼治社会,就应该像音乐作品;社会成员,则应该像乐音。乐音有音高、音长、音强、音色的不同。社会成员一样,也得有差异。有差异,才多样。多样统一,才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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