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小说的起居注
台湾电视史上一定会流传下去一个奇怪的术语,它所指的是一种戏剧类型:“民初剧”。在电影那一界里,许多负笈欧美、学有专攻的研究者和影评人未必会欣然同意:中国电影的诸般“类型”之中尚有“民初片”这么一格,因为电影研究和批评的论述传统比较不那么追随着大众传媒(如:报纸影艺版)的遣词用语起舞。是以李小龙的《精武门》、谭道良的《潮州怒汉》和陈观泰的《马永贞》会被归入“动作片”一类,而小荧幕上的《长白山上》、《古道斜阳》、《废园旧事》乃至《挑伕》、《野店》之流者,则惯例从俗地被归入“民初剧”之林。除非报道电视消息的记者不惮辞费,愿意在民初二字之下加上动作二字,使成“民初动作剧”一门,如此一来,就又可以和“古装动作剧”作一区别。这个区别似乎是有其必要的——起码,当一位制作人向电视台提出某部戏剧企划案的时候,不学而有术的节目部经理即使再低能智障,也一眼可以看出,有“民初”二字者必然要比古装时装任何一朝一代之装要省钱。当然省钱:演员不必戴头套、剃须发、置盔甲靴袍,背景也毋需造亭台、起宫室、设古董家具。于是,“民初”二字有其电视经济学上的存在理由。如果我们把电视经济学这个用语稍稍延展一下,涵括了电视剧本撰写和摄制方式的范围,更可以看出“民初”二字的效用:它让编剧和导演也尽可以逞其低能智障之资,不必作太耗心力的考证去讲究语言、布景、陈设、道具……之准确与否,换言之:“民初”二字是一个模糊地带,提供了电视、戏剧工作者大胆驰骋的空间,在这个空间里做什么、怎么做都可以,那个空间犹如好莱坞只手打造出来的“西部”,是一个充满可能性的蛮荒。无论是懒惰愚还是大胆放肆的编导都可以遁入此域,施展侠骨抑或柔情。在这里,即使连道德冲突都要简化、窄化到最单纯肤浅的层次:中国人/日本人、革命军/军阀、捕快/土匪、侦缉队/私枭、义侠/恶棍、好帮派/坏帮派……也正由于这样的简化和窄化,“民初”二字规避了民国史上最复杂的政治斗争、派系夺权、意识形态乃至生产工具和经济规模革命的课题细节,也荒弃了20世纪前三十年乃至四十年间中国人的生活细节。就像这两个字本身的模糊意义一样模糊:民国初年,也可以上溯到晚清末年,下及于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至于发生在什么地方,发生了什么事,发生在什么人身上,大约只能用孤岛的视野一言以蔽之:遥远的大陆。正因其遥远,是以无能见其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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