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议一经签订,金国煞有介事地在宿州(今安徽宿州市)颁布了一道“割地诏”,诏谕河南的官吏百姓说:
“我们大金皇帝不忍心灭亡宋氏社稷,特留康王赵构镇守在江南,以安我国南北臣民的赤子之心。只要赵构能偃兵息民,我们就绝不会再取尺寸之地而有损你们的生活!去年冬天,我们废除了刘豫,把河南之地全部赏赐给赵氏。你们能在故土安居乐业,全仗我国厚恩,希望你们不要忘记我上国的大恩惠。至于河南原先的官吏军士,已有誓约,不得随便废除,各自守在自己的岗位,听候下一步的安排,不用担心。”
“割地诏”一经颁布,赵构赶紧勒令各支部队原地驻守,不得北上接管和约划归属南宋的地盘。他生怕稍有不慎,会惹怒金人,引发争端。
为了显示自己恪守和议,赵构作出了如下规定:
一、对于所收复的州郡,原来负责驻守的文武官员“各安职守,并不易置”。换汤不换药,新收复的河南、陕西之地仍旧是由伪齐的官吏治理。赵构还特别补充“以文臣为新复诸县令”,不做部署边防,也没有任何战备设施。
二、禁止抵斥金朝的文字,要求南宋臣民尊重金国文化,因为“大金割还河南故地,信义甚著”,是个教化程度很高的礼仪之邦,要尊重。
三、为了表示自己对和议的信任和诚意,“戢宇内之干戈”,声称自己很快就要进行大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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