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加入了过路的一支军队。
他饱尝了饥渴病热、虫虱叮咬的滋味。他听惯了混战中的刀剑声,看惯了奄奄一息的伤兵。风吹黑了他的皮肤;甲胄磨硬了他的四肢。由于他身强力壮,作战勇敢,平日不近酒色,办事精明强干,他很快就得到了一支队伍的指挥权。
一上战场,他高举宝剑,身先士卒。夜晚,他抛出套索,攀登砦堡的围墙。狂风吹得他悠悠晃晃;火箭星子溅上他的铠甲。煮沸的松脂和滚烫的铅液从雉堞中往下倾泻。城头上砖石横飞,经常砸碎他的盾牌。桥梁上人挤马拥,负载过重,曾倒塌在他的脚下。他舞起狼牙锤,能打败十四个骑手。决斗场上,他从不把挑战的对手放在眼里。有二十多次,人们以为他必死无疑。
可是他得天独厚,总能化险为夷;因为他保护教士和孤儿寡妇,对老年人更是倍加关怀。只要有老人在他前面行走,他总要喊住他,认认他的脸,好像他生怕出了疏忽,会误伤人命似的。
逃亡的奴隶、造反的农民、没有财产的私生子,以及形形色色的亡命之徒,从四面八方投到他的麾下。于是他自立旗号。
队伍扩大了,他也出了名。人们争相罗致他。
他先后援助了法兰西王太子、英吉利国王、耶路撒冷的圣殿骑士、帕提亚人的须乃纳、阿比西尼亚的内固斯和加利库的皇帝。他和身披鱼鳞皮的斯堪的纳维亚人作过战,和骑着红驴子、手持河马皮圆盾的黑人打过仗,和肤色金黄、头顶上挥舞着雪亮弯刀的印地安人交过锋。他打败了穴居人和吃人生番。他穿越过赤日炎炎的地区,在那个地方,头发会像火把一样自行燃烧;另一些地方冷得出奇,连胳膊也会冻掉;有的地方则大雾弥漫,人行雾中,仿佛有许多幽灵围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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