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高特·道格,有些士兵这样称呼麦克阿瑟。他异常勇敢,无数次出生入死,为部队树立了榜样。他实际上是一名最伟大的士兵,从1918年至1951年这1/3个世纪期间所进行的3次战争中他都在前线指挥作战。他比任何一位美国人指挥的军队都多,而伤亡却很小。他还是公众广为争论的人物。他一直很自负,但人们感到,他在政治上没有取得可与其战功堪比的成就。他在战争中的表现和战后成为驻日盟军总司令都被载人史册。
然而,麦克阿瑟一生中的表现是如此之不同——“高尚与卑鄙,机智与粗暴,妄自尊大与羞怯谨慎……喜怒无常……滑稽荒谬……卓越崇高。”正如曼彻斯特所写,所发生的一切都可归结到他的个性:麦克阿瑟追求的是什么样的自我形象?他是否知道他在干些什么?我们可以从曼彻斯特所著《美国的恺撒》一书中,详尽地了解麦克阿瑟,透过各个细节,可以把将军非凡个性的典型表现结合起来看。
第一个影响他的是他的英雄父亲。1863年11月,当18000名盟军士兵冲击田纳西州查努加城的教区高地时,第24威斯康星师的阿瑟·麦克阿瑟上尉第一个率先将军旗插上高地的顶峰。在以后的12次战役中,他表现出彻底的无畏精神。19岁时,他成为联邦军队中最年轻的陆军上校。然而,在这之后,军队只同印第安人打过几仗,军队生活只剩下华盛顿的军事政治。1898年,阿瑟·麦克阿瑟被任命为陆军准将,派往马尼拉。他俘获了阿奎那多,镇压了菲律宾的共和运动,他已经创立了麦克阿瑟形象——一个精明的职业军人和富有想象力的战区指挥官,对敌作战临危不惧,对部队关怀备至,对部下奖赏慷慨(包括对皮顿·马奇和约翰·潘兴)他爱说大话,能言善辩(阿瑟·麦克阿瑟写道:“民族的同一性”可以“劝导人们响应同族领袖的号召”),不能容忍文官的干涉,渴望受人称赞,确信华盛顿对他有成见,而且喜欢删改记者的新闻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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