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湾吃狗肉是犯禁的,可是自西徂东,从南至北,到了冬令进补的时候,大小城市乡镇,都可以吃得到狗肉。不过卖狗肉谁也不挑明,多半在门口挂着一盏纸灯笼,贴上“香肉”两个大红字,那就是狗肉开堂啦。中国有句俏皮话,是“挂羊头卖狗肉”,大概早在若干年之前,屠狗生涯就悬为禁例了。
春秋时代,越王勾践矢志复国,生聚教训,希望增多兵源,鼓励国人多生壮丁,凡是生男子者赐予一酒一犬,生女子者赐予一酒一豚,足证当时狗肉的身价比猪肉还高。《史记·刺客传》:“荆轲既至燕,爱燕之狗屠,及善击筑者高渐离。”既然有以屠狗为业者,史可以证明春秋时代不但不禁止吃狗肉,而且还很普遍呢。
在大陆各省,广东烹制狗肉是全国有名的,此外福建、广西、江西部分地区,也把狗肉视为冬补珍品。据一些屠狗高手说:“狗的颜色不一,肉的肥美良窳也就差别很大。狗肉讲究一黑(黑狗最补)、二黄、三花、四白(白狗营养价值最差),讲究吃狗肉的人,都是先选定狗种,自幼饲养,对于饲料的调配,冷热咸淡都照拂得无微不至。随时还要捂摸狗的颈下脆骨勘定狗的肥瘦,如果太瘦,炖出来的肉,味薄无膘;如果太肥,吃不了两块觉得腴而腻人,无法大啖了。”
所以吃狗肉必须选择自家饲养的黑狗,腰头要肥瘦适中,狗龄要两至三月,体重在十斤左右,才膺上选。至于欧西各种名狗如拳师狗、牧羊狼狗、虎头、大丹,尤其是猎犬,都是些中看不中吃的,肉是又粗又柴,皮是韧中带臊。据说一般偷狗贼,除非万不得已,对于洋狗都是不屑一顾的。同样是犯法,卖香肉的对于外国狗,又兴趣缺缺,因此值个十万八万的西洋名犬,到了屠狗市场,身价一落千丈,反而没有土狗值钱,就是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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