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4日,星期五,下午2点40分。
余美芬终于被找到了,但是出现在韩印和叶曦视线中的,已经是一具“证据”——尸体证据。
对!她死了!
她赤身裸体仰躺在浴室的白色地砖上,头部微微偏向身体右侧,枕在暗红色的血泊之中。距离头部不到半米远,便是一个白色的大浴缸,浴缸外沿尤其是冲着她头部的部分,留有一道横向血痕,周围墙壁上有不同程度的血溅迹象。
“尸僵已大幅缓解,身体出现局部腐败现象,尤其是右下腹壁以及腹股沟部位绿斑现象严重,死亡时间应该在距现在48小时至72小时之间,也就是5月1日到5月2日之间。不过死者腕上的防水手表可以进一步确认时间,手表已经摔坏了,日期停顿在5月1日,指针停顿在8点钟附近,这个8点应该是晚间的时间。尸斑主要淤积在尸体背面,显示她死亡之后未被移动过。死亡原因很明显,是因枕骨严重骨折导致的,创伤部位为线形状,与浴缸外沿相符。现场血迹属于喷溅形态,呈长条状,显示死者当时是活着的,且身体处于移动状态下。所以死者要么是因地面湿滑失足跌倒摔死的,要么就是被外力推搡跌倒摔死的,后者需要综合外部证据判断。”顾菲菲现场初检之后,对叶曦和韩印做了汇报。
报案人是房东。据他说:房子是他在2月租给余美芬的,就只有她一个住,下午他路过小区,顺道来结水电费时,发现她已经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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