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4年,黄河决口,河南、山东、河北、安徽、江苏等省很多地区成为一片泽国。朝廷命宰相脱脱总治河防,征发河南北兵民十七万治水。同时,为了挽救财政危机,下令发行“至正交钞”,并同时铸造新钱一并发行。
“交钞”也就是纸币,蒙古帝国时期,窝阔台汗便曾经印制发行过,但发行额不过万锭。忽必烈建立元朝后,开始大量使用交钞,而钞法的制定者便那位是被女婿谋反而牵连的王文统。
钞法初行时,印数每年不过10万锭,各钞库银本充实,币值稳定,信用很高。然而随着流通的需要和国家经费开支的增加,印钞数开始翻倍增加,发行动辄以百万计,而皇帝因为滥赏,又经常动用钞库银本,于是,“钞价贱,物价踊,昔值一钱,今值一两”的情况屡屡出现。
这“至正交钞”定为每贯当铜钱100文,兑换当年世祖忽必烈时的“至元交钞”二贯,高出一倍有余。而印数首批就达200万锭,这对于民间财富可说是“豪夺”。因而行用不久,物价腾贵10倍。可朝廷不但不采取措施,竟又命户部印造次年新钞600万锭。钞票多到“舟车装运,舢舻相接”的程度。在帝国首善之区的大都,新钞10锭还买不到1斗粟。老百姓对交钞舍弃不用,只用银钱交易,甚至回到以物易物的原始状态,交钞成为购买力极低的废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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