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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御医老谋深算,送儿子去美国学西医 第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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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少仲到美国已经三天了。一个月前,他告别叔父、婶婶、哥哥、嫂嫂和新婚刚过百日的妻子何若菡,告别重新开张的回春堂,与另两名来美留学的中国青年结伴,从北京下汉口,转上海,乘法国班轮至美国西海岸的旧金山,再乘火车横穿美国国土,一路辗转,千辛万苦才来到这座美丽的首都城市华盛顿。

程少仲的义父布朗·克温果然是位非常守信用的人,他在北京对程汉卿的所有承诺都一一兑现。他让程少仲就住在自己家里,和他们一家人共同生活,这就首先从根本上解决了程少仲留学期间的膳宿问题。同时,他还安排让自己的儿子迈克和女儿索菲娅做他突击学习英语的课外辅导员与学习驾驶汽车的业余教练,并兼全美各地的导游员。他给程少仲制定的初期留美计划是:用半年时间学会日常英语会话,再用半年时间重点强化专业英语,并在此期间详细考察了解清楚美国西医体系的方方面面现状。这样,一年后,程少仲进乔治城大学医学院正式攻读药理学以及流行病学时,不仅不再会有语言障碍,对西医上述学科的认识也不会再有盲区。至于到时候是攻读硕士学位,还是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则要尊重他本人的选择。布朗只告诉他:读硕士学位只要二到三年,读博士学位则要五至六年,先读硕士后读博士也要六年左右,但直接攻读博士,万一没攻下来,就什么学位也没有,而先读硕士毕业就可拿到硕士学位。然而,以硕士文凭就业,月薪是五六百美元,以博士文凭就业,月薪就是七八百美元,两者是各有利弊的,故而需要他自己决定。至于花费,他知道对程少仲来说不是问题,因为他知道程汉卿经常得到皇帝和太后的赏赐,动辄纹银百两,金条几根,所以,别说来美国读几年书,就是在美国住一辈子,开销也是绝没问题的。再说,从程少仲的天资看,学习成绩肯定会不错,真那样,届时布朗还可以帮他申请每月享受一定数额的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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