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李后主的词,前期的,中期的,后期的,随口会念很多。
只是莫名地,相对于所有人都知道的那句“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而言,我时常从脑海中无缘无故蹦出来的,却是那句“最是仓皇辞庙日,教坊犹奏别离歌,垂泪对宫娥”。
《破阵子》—凄清,痛悔,伤逝。
四十年的家国,一朝覆灭,穿白衣出城,哀乐齐鸣。
这时候回头看,前半生的荣耀,后半生的飘零,划出讽刺的分水岭。
后来我想,我喜欢李煜,恐怕就是因为他的经历:不是所有词人都有机会做皇帝,也不是所有皇帝都会沦落为亡国之君,更不是所有亡国之君都能忍气吞声做阶下囚。
所以,我喜欢李煜,是因为在他的文字里,既有前半生纸醉金迷的大快活,也有后半生离乡背井的真萧条。
至绝望的哀痛,常常能产生这世间最打动人心的字词。
于是,某个晚上,我终于决定,就用这“别离歌”三字,作为这个已在我脑海中盘旋多年的故事的名字。只不过,在这个故事里,除了足够的凄清、足够的痛悔、足够的伤逝,还要有足够的坚强、足够的淡然、足够的光明。
甚至可以说,我想记录的,不仅仅是一个故事,更是一段被一分为二的人生:前半段,你可看见繁花似锦中的欲壑难平;后半段,你却看到从容静寂里的豁然开朗。
大约,生命就是这样:有失去,有获得,有纠缠,有顿悟;有铺天盖地的诱惑,有泥足深陷的悲哀,也有足以战胜一切阴霾、温暖而令人动容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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