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爹爹卖进南宫府时,不过才十二岁而已。
那时我连个正式的名字都没有,因为我是家中的长女,爹和娘就叫我大妮子。
后来因为我娘生了重病,家中又一无所有,为了给娘治病,爹爹理所当然地把我卖了出去。
谁让我是没用的女孩子呢,不像哥哥和弟弟那样能继承祖宗的姓氏。家里的孩子又很多,爹爹想来已经麻木了,就毫不怜惜地把我卖了。
这辈子我为爹爹做的最讨他喜欢的事便是我卖了一个好价钱。
南宫府的奴仆花了十两银子买下了我。
当时市价不过是女孩子四两,男孩子七两,而那奴仆出此高价,也难怪爹爹这样高兴了。
十两银子,除了够给娘看病,剩下的钱也许还能置上一亩半亩田地了。
爹爹临走时是笑眯眯的,他头次这样温柔地和我说话:“他们是大户人家,你到那儿可要好好干活,不要对不起这么多银子了。”
原来最后和我说的竟然是一句这样的话。
我被奴仆带去拜见老爷和大夫人。
老爷乃是当朝中书令,也算是身居高职了。老爷熟读诗书,一派儒者风范;大夫人也是身出名门,知书达礼,温和宽厚。
大夫人打量我上下,满意地点了点头,“倒是个干净的孩子。我的小女儿今年十四岁,正好少了个伴儿,你就去侍候她吧。”
我叩拜之后,又由府里的婆子带着去拜见小姐。
我们到了小姐的闺房,却被奶妈告之小姐去园子里的水塘边玩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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