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的时候上农学课,老师告诉我们,中国是世界上最适合农耕的国度了,因为积温高,我们在黑龙江依然能种水稻,而同纬度的欧洲,则只能长燕麦。后来,改行弄文,知道了中国人其实也是世界上最善于种地,也最乐于种地的族群。走到哪里,无论气候如何,哪怕是在沙漠和北极,也会尝试着撒把种子,看能不能长出来点什么。
会种地的民族对土地自然十分看重,对地的边界早就有清晰的意识,开始是你部落的我部落的,然后就是你家的我家的,过了界就会起纠纷、闹械斗。不像游牧民族,逐水草而居,赶着牛羊一走就是几千里,哪儿合适哪儿安家,土地的界限从来不很清楚。在中世纪,有了边界意味生产力高,出产的财富多,但有了边界就容易把自己圈在里面,生于斯长于斯老死于斯,不到万不得已,一般不会动窝。来华的外国传教士有时很诧异(比如那个写了《真正的中国佬》的何天爵),中国怎么会有连近在咫尺的县城一辈子都没有去过的农民?确实,这样的人还真不少,除了他们家那一亩三分地,活一辈子,顶多去周边村子赶赶集。不愿意动弹说明对自己乡土的固执加依恋,其实出去的人,也同样对自己的乡土恋恋不舍,无论走到哪里,无论去的地方有多么花团锦绣,说起来还是自己的家乡好,哪怕家乡是块兔子不拉屎的穷地方。小时候,长在北大荒,周围都是山东逃荒来的移民,这些人说老家时感觉那个好,简直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非要来到这个蛮荒之地。这种情绪甚至传了代,害得我那些没有三块豆腐高的同学,也张口闭口老家长老家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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