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时期,邮驿制度的完善,保证了全国驿传的正常进行。
隋朝国祚甚短,史书上关于邮驿系统的记载不多,但零星留下的史料,也足以使我们观察到当时邮传的效率。《隋书》记载,隋炀帝亲征高丽,30万大军就是凭邮驿结集的。当隋军集中于涿郡时,炀帝下诏:“凡此众军,先奉庙略,驰驿引途,总集平壤。”杨玄感叛乱时,隋炀帝两次发兵讨伐,都依靠全国的驿路,终于平息了这次兵变。炀帝时,兄弟汉王谅叛乱,权相杨素授权李子雄出兵进讨,所依赖的军队,也是在幽州“传舍”附近临时召募的(《隋书·李子雄传》。
到李唐建国以后,邮驿制度在隋朝的基础上,更加完善。通过《唐会要》和《大唐六典》关于邮驿的律令,可以看出唐王朝存在一个相当完备的邮驿系统。在王朝中央和地方,有专职的邮驿官吏。按照《唐六典》的记载,唐朝政府规定,六部中的兵部下设的驾部郎中,专管国家的驾舆和驿传之事。驾部郎中同时也管马政,这样可以方便于邮驿中马匹的统一使用。在地方,唐朝有一整套的邮驿管理机构。诸道节度使下,有专管邮驿的馆驿巡官四名;各州,则由州兵曹司兵参军分掌邮驿;到县一层,则县令兼管驿事。至于县以下的乡一层,《通典》记载,唐玄宗以前,主理驿务的称为驿将,本不固定,由当地“富强之家主之”,到唐肃宗以后,改由政府任命驿长主管。这一套十分完备的邮政机构,管理着全国两万多名邮官、驿丁和总计约五万里驿程的邮路。除此而外,唐政府还有定期对全国邮驿的考核制度。《唐会要》载,唐宪宗元和年间(公元806—820年),曾让各道观察使任命判官,到各州县考核邮驿事务,完成任务者有奖赏,有违法越轨行为者将受到惩罚。考核而外,还有不定期的巡视。唐玄宗、肃宗、代宗时都曾派政府大员到各地视察邮驿执行情况。为保证邮驿的正常运行,不受盗贼和地主豪贵的干扰,唐政府在各驿站还设有防兵。唐代宗时在洛阳至淮河的运河两岸,每两驿置驿防兵300人。唐朝规定30里一驿,即每里有驿兵五人。这是相当有效的一支保障邮驿畅通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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