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刻法帖是石刻中的一类,是我国书法流传的形式之一,所谓石刻法帖,是指摹刻在石版上的书法,经捶拓、影印、装裱而成的可供人效法或欣赏的作品。它与碑刻的区别,主要是在用途和性质方面。一般说,法帖是选刻历代帝王、名臣或名家的墨迹,以供人临摹和欣赏,因而法帖具有“欣赏性”和“可效法性”,而碑刻则不然。研习用的法帖,起于何时,各家说法不一,现在所见最早的法帖则是北宋刻的《淳化阁帖》。
石刻法帖,每石高尺许,宽约二至三尺,每卷有标题,并附书者名,亦有摩勒年月的。法帖又有单帖和集帖之分。将多种古今名帖汇为一帖者称“集帖”,亦称“汇刻丛帖”或“套帖”。其中又有集历代书家名迹和集一家多种墨迹之别。集帖一般都分为若干卷,多者可达百余卷。
石刻法帖在推动我国书法艺术的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石刻法帖兴起以后,历代都有摹勒印刷者,其数已不下数十百种,如宋代的《淳化阁帖》、《大观帖》,元代的《乐善堂帖》,明代的《停云馆帖》,清代的《三希堂法帖》等皆是。
《淳化阁帖》,宋太宗淳化三年(公元992年)出内府所藏历代墨迹,命翰林侍书王著编次,命工刻石,又经捶拓,分赐大臣。其帖全10卷,均选自古代帝王、名臣、名家之书。其中王羲之、王献之墨迹尤多;《大观帖》,宋徽宗因见《淳化阁帖》版已皴裂,且王著标题多误,特出内府所藏真迹,于大观三年(公元1109年)命龙大渊等更定编次,重摹上石于太清楼下,故又称为“太清楼帖”。此帖前后标题及书者题名均为蔡京书。刻本较《淳化阁帖》高寸余,每版前小字,上记卷数,中记版数,下记刻工姓名,惜装裱时多被剪去,但亦可因此以辨真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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