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骞的部队一赶到,匈奴左贤王见机不妙,马上率队开溜。怎么说,李广运气还不是最坏的。他毕竟撑到了最后,更重要的是,他以惨重的代价,换得了一个惨重的胜利。匈奴倒下的,比李广倒下的兄弟还多。
尽管张骞救了李广一命,但他迟到了,怎么说都是理亏。然而没想到的是,此时另外一个人也找不到自己人了。这个人,就是公孙敖。
霍去病和公孙敖约好会合时期,却不见人来。于是,霍去病就断定,公孙敖肯定迷路了。
那怎么办?霍去病当机立断,不等公孙敖,独自率军深入敌境。
目标,祁连山。
如果将霍去病和李广对比,俩人情况大约如下:俩人都是一个脾气,敢打。但是,霍去病跟李广不同的是,他不但敢打,也能打。还有一个不同的是,霍去病的运气永远都比李广的好。
除此之外,霍去病还有一个硬件,那是李广赶不上的。那就是,霍去病率领的是特种部队,其战斗力远远高于其他军队。
如果再往下比,我认为李广还有一样东西赶不上霍去病,那就是战争的嗅觉。霍去病仿佛是沙漠中的响尾蛇,天生具有感应红外线的本能。此种本能,竟然是其他物种无法具备的。而霍去病,正是靠着这种灵敏的本能嗅觉,总是如愿以偿地找到对手。
霍去病为什么将目标锁住了祁连山?在他看来,打战犹如出海打鱼,真正的大鱼,永远藏在大海的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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