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布落跑后,刘邦班师回朝,旅途经过故乡沛县。他决定留在沛宫摆宴,光宗耀祖。
自古以来,富贵还乡是每个中国人最基本的情怀。项羽说,富贵不还乡,如衣锦夜行。项羽如此,韩信如此,刘邦又何尝不是如此。一直以来,刘邦没有回乡显摆,主要还是因为工作忙,真的忙。近乡情更怯,此时没有人知道,刘邦是拖着一个怎样的身体回到故乡。
沛县,是他混了四十多年的地盘。四十年岁月蹉跎啊,整天戴着一顶引领时尚的竹笠到处招摇过街。在这里,他曾经是闻名乡里的光棍,曾经是最大的流氓加无赖。如果秦始皇不嗑药患疾而死,如果没有陈胜吴广揭竿而起,他还将继续在这块沼泽之地晃过无聊的余生。但是,一切都被上天打破了。仅仅十几年,他就以天下最辉煌的成就超越了项羽荣归故里。这时,他已鬓发斑白,迟暮年华。
一个人,他一旦成为这世上的富贵者,有三种人尤变得更加可贵。一种是儿时伙伴,一种是邻居大婶大妈,一种是儿时的老师。因为,唯有这三种人能替他保存着曾经天真纯美的岁月和记忆。
此时,当年看着刘邦成长的老师及大婶大妈们几乎全都作古,睁眼活在世上的唯有儿时玩伴。刘邦和这些乡村伙伴们坐在一起,无不唏嘘感慨。时光就像冲天火箭,大家仿佛昨天还蹚在沛县的沼泽里抓鸟捕虫,或是上树摘桃下水摸鱼,一眨眼就被带到了另外一个衰老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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