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初四晚上五点半,我停在经纬大街,陈洁还没到。天完全黑下来了,人们开始出来放爆竹。距我出来已经快二十四个小时了,有什么进展吗,我干了哪些呢?借还是劫?反正弄了这辆破逼捷达;多了一把没子弹的枪,对了,加上装不进去的六颗子弹;撞到一个即将成为突破口的当事人。还有什么?还有这个人死了,而且死得那么难看,如果李凯来得及选择他的死亡方式,相信他绝不愿意被人追着从高架桥翻下去,跳松花江都比这个强点儿。
这是我的错吗?这不是我的错吗?就为了保护我,被几辆警车在桥上讨命似的追,最后从桥上纵身一跃,狼牙山五壮士。我捏捏鼻子,有点儿难过。奥迪已经被高文拖走,看他能不能从车里面找到什么有用的,找着也灭证,何况早都被烧焦了。有一点高文肯定会掩饰,警方在追捕中曾击中死者车辆的右后胎。必然如此,超速行驶你最多对前车追尾,若是逆行大不了就是会车,但是朝阳桥是直行路段,要想从护栏飞出去,转弯是没可能的,只有右胎中枪失去平衡,汽车直接冲向桥外。
好吧,我分析到这些了,依然没用,他还是死了,开枪的警察也不会被处理,虽然李凯连嫌疑人都算不上,不过面对拒捕,换我也会爆胎。
我把坐椅往后调,歇一会儿,当然不能睡着,估摸那两个断背山溜达到城里,找个110报告车型车牌,考虑到警察的工作效率,我能有半个月到一年的安全期。可要是哪个警察好事,打听劫匪的长相,电脑绘图后发现和大名鼎鼎的欧阳楠吻合,而且逃犯居然持枪!那我能借这辆捷达的时间就不多了。我算逃犯还是嫌疑人?我刚才真该问问高文,我还没上法庭,没被定罪,要是局里定了欧阳楠是逃犯,再见着我可就不是爆胎那么简单了,当场击毙?爆头?这帮逼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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