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宓的日记成为了吴宓“反动”的罪证,据和吴宓一起蹲“牛棚”的西师中文系古典文学教授谭优学回忆说:1968年夏,两派斗争又紧张起来。“革命群众”突然对吴宓采取了一次“革命行动”。抄走了他的“反动日记”。这可惹下滔天大祸了。不但自讨苦吃,还连累到我们。他日记里说,叫中学生造反,等于拿小刀给孩子玩,没有不伤手的。“文化大革命”是毛主席“亲自发动亲自领导的”。这不是明目张胆地反对毛主席罪状之一。日记说“姚文元在江青卵翼之下”,是恶毒攻击中央“文革”和“江青同志”、姚文元。罪状之二。日记里有些地方对毛主席的文艺讲话,说了不全赞同的话,“狗胆包天”,竟敢“唱反调”,罪状之三。我们在“学习”中,监督有时不在,不免对两派的某些事有长短得失的议论,他也记在日记里,而且记下是“某君云”。“牛鬼蛇神想翻天了,那还了得”,于是我们被勒令于某日上午去某处集合。其他系的几条“辫子”挨了毒打,杀鸡给鹅看。我们挨了一顿毒骂。吴宓大概因为年老,免于挨揍,但被宣布为“现行反革命”,严加监管。还据说“两派同志都同意,公安部已批下来给吴宓戴这顶帽子”。这下真成为“不齿于人类的狗屎堆”了。
1968年6中旬,西南师范学院两派武斗再起,赶走了八三一的春雷造反兵团夺权后,召开批斗原党委书记张永青的大会,吴宓日记记载:包括他在内的“各类有罪之教职员(皆曾为张永青所尊礼、宠用、包庇者)共十六名,分列两侧,陪斗(同受斗争)。”在批斗大会上,吴宓不停挨打。学生们用竹条、树枝或扔小石子打他,在被押进会场时,“旁人则以竹条打击头肩背不休(此时最痛)”,在台前低头请罪听候大会批判发言中,“坐第一排之女生又频频以竹条打击宓等之头顶”。批斗会结束后,吴宓回到家中,“以所历简告唐昌敏(吴宓所雇家务女工)。视表,正夕5时。所历共只3~5两小时,而在台前曲躬俯立,则觉其长且久也!又按,宓自1904冬夜,为祖母痛打一次之后,一生未受鞭笞如今日者矣!”吴宓身边没有亲人,每次挨打后,他都只能向唐昌敏倾诉。次日:“唐昌敏以药敷宓伤处(左肩胛骨之下尖,肤色红肿,未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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