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岁月神偷》在香港牵起的波澜(香港票房约为2000万),从读者反应的角度入手去看这“神话”,我想是恰可的进路。
自从《岁月神偷》在柏林夺得了水晶银熊奖回来,不少人早就不分袖里,把由一伙小孩子为评判,旨在推广及吸引更多小孩参与电影节的宣传式奖项,视之为艺术上的肯定,诠释为与萧芳芳、梁朝伟及王家卫等在国际电影大奖扬威异曲同工,那当然是自诩为“国际人”的香港不名誉笑话。假若我们撇开以上贻笑大方的尴尬,再看看香港人如何阅读《岁月神偷》,大抵还可以发现不同的“趣味”。
一、媒体上的解读
自从《岁月神偷》载誉归来,香港媒体上的反应大抵属肯定居多,即使偶见争议,往往也把焦点矛头,放在是否符合时代背景的现实性考虑上。陈汉森在《岁月神偷的破绽》力赞背后胼手胝足的精神,也不忘强调“唯一较大的破绽,是主角罗进二的皮肤白晢光滑,没有损伤生疮。50年代出生的小孩,大部分是街童,嬉戏、打架、生热痱、出风癞……绝少手脚是白晢光滑的”。而卢峰在《穿崩的岁月神偷》直言“另一个奇怪的场景是到鞋店‘收片’或保护费的居然是个‘鬼佬’。六七十年代还是典型的殖民地时代,英国来的洋人不管在祖家是扫街的还是失业的,来港至少当个帮办,手下有大量华人警察替他收片,根本不需要亲自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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